近日,据多家媒体报道,交通运输部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修订稿21日向社会征求意见,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: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,各省实行统借统还;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;偿债期、经营期结束后,重新核定收费标准,实行养护管理收费。
这表面的一纸征求意见稿,实际上已经意味着舆论和公众呼吁了多少年的高速公路收费问题,不仅没有能够在呼吁中得到有利于企业和居民利益的调整,反而将永无止境、永远不可能取消。那么,这难道国内的高速公路将永无止境的变成“永久提款机”
我们曾经天真以为:新的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的出台,会给企业和众多有车一族带来新的希望,能够对寸步寸“金”的公路形成一些硬性的约束,哪怕一点点,至少也能减轻我们的一部分负担。但令人非常遗憾的是,条例不仅没有能够给企业和居民带来希望,反而更加失望了,以至于连我们最起码的期待也要化为泡影。
作为中国一名最普通的老百姓,我们无法去深究其高速公路的运营成本以及维护成本,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过多的管理办法以及各种繁琐的规章制度。我们只是明白自打有了收费公路之日起,有关方面就没有说过公路收费是否合理、是否应当主动取消,也没有真正认真地公布过公路收费的收支情况。从而让很多人都认为高速公路是一个足以赚得“金银满钵”的香馍馍。但是,就单对成都而言,早在2008年2月,四川省内的第一条免费高速公路“成彭高速”就成都本地车辆实行了免费通行的优惠政策,而紧接而至的成温邛高速公路实行本地车辆免费通行后,其“畅通效应”让成温邛沿线城市以及彭州不仅得到了非常好的口碑和民意,反而从经济附加值角度来讲,其房价、旅游业等产业因为“高速免费”推动了当地的经济迅猛发展。同时,全国很多二三线城市也因为尝到了“畅通经济”的甜头后表示要纷纷效仿。
然而正当我们都在全民期待着高速公路降价、免费通行的几年后的今天,交通运输部又一纸“征求意见稿”彻底我们的梦想变为泡影。高速公路本来就是一项公共服务需求,由于很多高速公路涉及了联营等管理瓶颈,我们呼吁财政资金拿出一部分来满足公共服务的需要,而不应该以一句“财力不够”来搪塞住我们的期盼。毕竟,公路建设也为了人民,决不能因为所谓的“财力不够”转嫁成为人们的负担,把为了人民公路服务人民的初衷变成伤害人民的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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